帮助中心 - 退换货政策
责任范围
1、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的时侯。
2、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,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,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与实际描述不符、破损或残缺。
3、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、配件、吊牌等;购买物品被洗过、穿过、人为损坏或标签拆卸的不予退换;所有预定或订制类特殊商品的不予退换。
4、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,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。
特别提醒:为避免由于商品滞留造成的经济损失,所有退换货商品,买家应在所规定之时间内发回(以物流签收运单显示时间为准)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将退换商品发出的,请买家与卖家自行协商处理办法。
退款流程
1、买家购买支持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的商家商品,提出退货申请的商品需满足“责任范围”,并在此“范围”内提出退货并提交退款申请,若是商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因附带提交相应的证据;
2、卖家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给出退货答复,若有异常应及时与买家联系;
3、买家在收到退货答复后,应保证商品的一致性,并及时将商品打包寄回;
4、卖家收到商品并检查无误后,应立即在系统中确认并将款项退回给买家;
1、卖家只要承诺参加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服务,就必须按本规则提供售后服务,并严格遵守;
2、若买家向卖家提出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,卖家需积极响应,并主动协商,根据“瑞海·慧生活”要求提供相关证明,以期双方自愿友好地达成退货退款协议;
3、如买家提出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的申请发生于买家在收到货后申请退货的退款过程中,卖家必须按照本规则做好售后服务,如果卖家拒绝履行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的承诺的情况下,“瑞海·慧生活”有完全的权利按照本规则流程进行处理。
4、如买家提出以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为退货原因的退款申请时,卖家需在三天内点击同意买家的退款协议,超时则视为自愿达成退款协议。
5、如买家提出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的申请发生于买家已点击交易成功付款完毕后,或发生于货款因“瑞海·慧生活”服务付款流程中的到期强制打款规定而被强制打款后,在卖家拒绝履行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的承诺的情况下,“瑞海·慧生活”有完全的权利依其独立判断强制卖家履行其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的承诺。
出现以下情形时,不支持无理由退货:
1、任何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,超出7天,未办理退货申请且将包裹寄出的(包裹寄出以实际签发日期为准)
2、任何已使用或已穿着的商品(三包认定的质量问题除外);
3、 任何因非三包认定的非质量问题商品(包括但不限于:非正常使用及保管;非正常清洁等情况而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);
4、配件不齐全的商品(包括但不限于:吊牌丢失或已被从商品中剪下;商品附件说明书、商品标签、商品保修单丢失或破损等);
5、购买时有赠品的商品,未将赠品退回;
6、已经标明为残次品或处理品的;
7、商品原包装箱已损坏或影响二次销售的;
8、该商家不支持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的。
温馨提示:
从惠生活网站订购的食品类商品,为了保证食品安全,请在收货时务必仔细查验商品,此类商品,一旦签收,不接受退货。